7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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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伟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您好,需要根据债务发生的时间及转让合同的约定来判断。若转让合同中有约定同时转让债务的,则由接手的新公司承担。若转让合同中未约定转让债务的,一般根据债务发生的时间判断,在转让前发生的,有前公司负责,在转让后发生的,由后公司负责。
解答于:2018-12-05 18:46:25
最佳解答 -
刘伟利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您好!仍然由公司承担。
解答于:2018-12-05 1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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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学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冉冉是有这个公司承担
解答于:2018-12-06 0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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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鹏律师
地区:北京-北京
1,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由于对方属于皮包公司,既没有固定资产,又没有公司注册资金,法院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司法拘留。 3,法院会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抽逃注册资本金,而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财产、股票、基金等进行冻结、拍卖。拍卖所得用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解答于:2019-04-09 1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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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媛律师
地区:北京-北京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解答于:2020-08-19 0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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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迪律师
地区:北京-北京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可以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解答于:2019-07-16 06: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