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夫妻转让
如今的时代,有很多的企业都是夫妻共同持股,为了规避风险将收益最大化,一般来说,会选择公司股权夫妻转让。那么,该如何操作呢?鱼爪公司转让网可以为大家支支招,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裁判要旨
股权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股权转让主体是股东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并非必须要征得其配偶的同意。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非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虽就由该股权产生的分红、转让价款等财产性收益有共有权,但其并不享有该股权的处分权能。包括转让在内的股权的各项权能应由股东本人行使,不受他人干涉。配偶一方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因未经另一方的同意而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权流转方面,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合法转让主体也是股东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
公司股权夫妻转让
在涉及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受让人应当着重审查公司章程有无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条款。核查拟交易股权有无代持、夫妻共有、家庭共有等情形,如果无法查实,可要求出让人出具承诺书,或要求出让人的配偶及共有人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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