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重要的融资方式,一家公司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并从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同时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的模板大家清楚吗?一起跟着鱼爪公司转让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
一、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年**月**日召开的****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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