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1元转让公司股权”,是指转让方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受让方转让股权。这种现象多发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而且经常出现在标的企业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在鱼爪公司转让网有详细说明,比如,A国有企业2005年接收重庆H公司时,H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该企业未做账务处理。2012年,A企业处置H公司90%的股权时,因H公司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所以以1元价格转让给关联方。
1元转让公司股权
“1元转让股权”的实质就是名义金额转让,它的应用优势很明显——在转让资不抵债企业的股权过程中,转让双方无法以标的企业的实际负资产计入投资相关科目。在鱼爪公司转让网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以0元作为转让价值,在企业所得税计量中会将此列为赠予行为,不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所以很多国有企业都热衷于以1元的价格受让净资产为负的股权。
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当然,1元转让股权,也可能面临同样的税务审查
如果股权的卖家是个人,股权转让的价格明显偏低,税务局可能认为卖家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可以不理股权转让协议上的价格,自己可以核定它所认为的合理价格,按这个核定价格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常物种情况下会被税务局认为价格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卖家从上一家那里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统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常让渡股权或股份。
1元转让公司股权
那税务局一般会怎么核定股权的价值呢?主要是2种方法:
(1)净资产核定法:税务机关会先核定公司总的净资产,然后再根据这个净资产计算转让的股权价格,作为卖家转让股权的合理价格基础。
(2)类比法: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转让收入核定,或者参照相同或类似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1元转让公司股权
公司在进行正常的1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的时候,必须要完善相关的规定程序,也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切不可以此来逃避税务,这是不可行的。在正当的法律程序下进行,不损害他人和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