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必然涉及到出让人和受让人,违约责任也必然涉及到双方,下面归纳一下双方各自违约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一、让与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
2、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移交手续,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5、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该项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让与人应当返还价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相关案例:
IBM控告EMC违反双方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
ChinaByte综合消息:IBM公司近日起诉数据储存设备制造商EMC公司,指控对方违反两家公司于去年冬天签署的一项专利许可协议的条款。华尔街日报报道说,这起诉讼案的核心是两家公司的专利纠纷。
IBM在近日向美国Worcedter地方法院提起的诉状中称,EMC意欲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将这些专利转让给一家新成立的公司--DGPatentHoldingsLLC,这样,EMC就违反了双方去年签署的专利交换协议。
过去,IBM和EMC一直是数据储存设备市场中的死对头,但在上述专利交换协议中,两家公司同意分享对方的技术和设计专利。
EMC公司则表示,恰恰是IBM公司自己违反了EMC打算遵守的专利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发生纠纷首先应该双方协商解决,而不是闹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