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
(I)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如抢险救灾)。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2,现金的限额
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3.现金收支
如当日送存锒行确有困难.由银
(0现金收人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的,由银行确定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从银行提取现金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方可支取
(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公司删除(鱼爪公司转让网,公司转让、收购公司、资质转让、股权转让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