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库存商品房的核算
房地产企业库存商品即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建设过程,并已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建没标准和i殳计要求,可以按照合同定的条件移交订购单位,或者作为对外销售、出租的产品,包括上地(建设场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已完工开发产品实际上是开发建设过程的结束和销售过程的开始。
对于己完工开发产品,应设置“开发产品”“周转房”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例4.14〗房天下地产有限公司已开发完工的新华联小区11号楼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给星辰制药厂,总售价7894万元,实际总成本4875万元。合同规定,全部价款分两次付清,房屋移交时支付60%,余款于第二年底付清。
(1)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时。
48750000
借:发出开发产品——新华联小区11号楼48750000
贷:开发产品——房屋(新华联小区11号楼)48750000
(2)首次收款时:
7897027.03
应交税费一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9372.9
同时按收款比例结转销售成本:48750000×60%=2925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一商品房销售成本29250000
贷:发出开发产品——B小区11号楼29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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